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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特集】食品標示混亂 奶油、醬油、醋也要正名!
(蔡明樺/台北報導)
繼米粉、果汁、巧克力後,衛福部食藥署持續研擬食品正名,市售奶油標示混亂,尤其是品名為「植物奶油」的成分沒有牛奶,而是以氫化植物油製成,卻易讓民眾誤解其營養價值比天然奶油更高,食藥署研擬以氫化植物油製成的奶油,未來須標示為「人造奶油」或「脂肪抹醬」,不得以「奶油」為名販售;市售未經發酵的化學醬油,未來也應正名為「胺基酸液」、「速成醬油」或「調合醬油」,避免民眾誤解,最快後年實施。
食藥署科長李婉媜說,該署參考國家CNS標準,以牛奶為原料的奶油,其乳脂需達80%以上,若乳脂含量未達80%,應正名為「食用乳脂」或「鮮奶油」;以氫化植物油為原料,不得再宣稱是植物奶油,其油脂含量在35%以上稱為人造奶油,35%以下稱為脂肪抹醬。
她說,依CNS定義,醬油是指「植物性蛋白質經發酵熟成」,但市售部分化學醬油未經發酵,僅加酸水解製成,但品名也是醬油,易與天然黃豆發酵的醬油混淆,因此這類未經發酵的化學醬油,研擬正名為胺基酸液,若胺基酸液再經發酵稱速成醬油,添加其它發酵過的醬油稱調合醬油。
除奶油、醬油外,食醋也要正名,她說,該署研擬製程經天然發酵才能稱為「醋」,例如以蘋果發酵的蘋果醋,若蘋果醋添加其它非酸類的配方調製,可稱為「蘋果調理醋」,若未經天然發酵而是以醋酸等人工製成的醋,將改稱「合成醋」。
李婉媜說,上述正名草案目前仍在蒐集各界意見,未來會循行政程序發佈,因正名涵蓋進口產品,須通報世界貿易組織,最快2017年實施,若標示不實依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罰4萬~400萬元。
繼米粉、果汁、巧克力後,衛福部食藥署持續研擬食品正名,市售奶油標示混亂,尤其是品名為「植物奶油」的成分沒有牛奶,而是以氫化植物油製成,卻易讓民眾誤解其營養價值比天然奶油更高,食藥署研擬以氫化植物油製成的奶油,未來須標示為「人造奶油」或「脂肪抹醬」,不得以「奶油」為名販售;市售未經發酵的化學醬油,未來也應正名為「胺基酸液」、「速成醬油」或「調合醬油」,避免民眾誤解,最快後年實施。
食藥署科長李婉媜說,該署參考國家CNS標準,以牛奶為原料的奶油,其乳脂需達80%以上,若乳脂含量未達80%,應正名為「食用乳脂」或「鮮奶油」;以氫化植物油為原料,不得再宣稱是植物奶油,其油脂含量在35%以上稱為人造奶油,35%以下稱為脂肪抹醬。
她說,依CNS定義,醬油是指「植物性蛋白質經發酵熟成」,但市售部分化學醬油未經發酵,僅加酸水解製成,但品名也是醬油,易與天然黃豆發酵的醬油混淆,因此這類未經發酵的化學醬油,研擬正名為胺基酸液,若胺基酸液再經發酵稱速成醬油,添加其它發酵過的醬油稱調合醬油。
除奶油、醬油外,食醋也要正名,她說,該署研擬製程經天然發酵才能稱為「醋」,例如以蘋果發酵的蘋果醋,若蘋果醋添加其它非酸類的配方調製,可稱為「蘋果調理醋」,若未經天然發酵而是以醋酸等人工製成的醋,將改稱「合成醋」。
李婉媜說,上述正名草案目前仍在蒐集各界意見,未來會循行政程序發佈,因正名涵蓋進口產品,須通報世界貿易組織,最快2017年實施,若標示不實依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罰4萬~40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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